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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汛”为令!北京财政累计下达21.08亿元

2023-08-28 13:15:08 BRTV新闻-要闻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(记者 赵芳)面对百年罕见的特大暴雨和流域性洪水,全市财政部门闻“汛”而动,全速推进各项防汛救灾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。截至8月25日,市财政已累计下达21.08亿元,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。

一是“多渠道”筹集资金。以最快速度统筹中央救灾专项、本市突发事件专项准备金等多渠道资金,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急需工作资金保障。

二是“高精准”拨付下达。坚持“突出重点、应急优先、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”原则,市财政迅速将中央和市级救灾资金下达房山、门头沟、昌平等受灾较重区,并及时调拨库款,确保资金尽早拨付救灾和重建一线。

三是“直通车”高效保障。市财政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启动资金拨付、资产调拨、物资采购紧急程序,采取“先预拨、后清算”的方式,确保资金及时下达、物资高效流转。

为确保财政救灾资金落实到位,市财政局迅速明确资金管理要求,加强资金使用监管。

一是明确资金管理要求。市财政第一时间向各区下发通知,明确要求各区统筹用好中央市区三级救灾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,进一步调整本区支出结构,全力保障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需求;加快资金核拨,规范资金申请、拨付、使用等工作程序,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救灾资金使用范围,切实加强资金的审核和公示,严禁搭车申报项目,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支出;强化库款管理,保证库款运行平稳有序。

二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。指导各区加强全成本绩效预算控制,严格执行项目定额和支出标准,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一同申报、一同审批、一同下达。在项目完成后,组织开展绩效评价,确保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高效使用。

三是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,强化资金全流程管理和成本绩效管控;会同市审计局等部门,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;依托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,不断提高资金分配、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水平,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折不扣落实。 (责编 刘晓)